第104章
破野着急了,抓起孩子就要打,但被破野的妻子拦住:“这或许是能吃的东西。”
破野闻言,没有继续打孩子,而是拿了一颗粉红色结晶,舔了一下。
接着,他便将这颗结晶塞进嘴里,再舍不得吐出来。
破野含糊开口:“这是甜的!甜的!一人一颗,不能多吃!”
破野给部落里每个人都分了一颗结晶,然后他们全都含着这东西,细细品尝。
这东西的味道好甜,好美味。
部落里的一个老人开口:“这应该是糖。糖吃着是甜的,据说特别能补身体,生病的人喝点糖水就能好。”
糖当然没有这个老人说得这么神奇。
但糖能快速补充能量,对缺少碳水的游牧民族来说,确实是好东西。
尤其是一些人生病后消化能力弱,吃不下肉喝不进奶,这时吃点粮食糖水,对身体有好处。
“竟然是这样的好东西?”破野忍不住惊叹,已经决定要把剩下的糖藏起来,以后给部落里生病的人吃。
就在这时,之前跟着破野一起去换东西的人,陆陆续续回来了。
“你们看我换到了什么?我用一张羊皮,换到了一大包盐!”
“我用羊皮换到了粮食!”
“你们要换柴火吗?镇北军有一种能当柴火烧的东西,一张羊皮能换一大筐!”
破野部落的人,一开始只打算换一点点东西。
他们的羊不多了,要是再换出去一些,明年他们要饿肚子。
但这个城市里的东西,真的太便宜了,他们什么都想要。
不知不觉中,他们的羊少了几十只。
破野看着剩下的那些羊,觉得不能再这样下去了:“我们不能再用羊换东西了!”
部落里的人听到破野的话,满脸失望。
他们还想要更多东西!
破野道:“我们去做工挣钱,拿钱买东西吧,那些被抢走了牛羊的人,都是这么干的。”
“对,我们去做工!”
“我想去做工。”
“我也想去!”
……
第二天,破野就带着部落里的年轻男女去找镇北军登记做工了。
得知帮镇北军做工不仅能获得食物,还有工钱能拿,他们喜出望外,干得非常认真。
不过破野部落的人还有羊,所以干活虽认真,但干了几天,不缺吃的用的以后,他们就不去干了。
又过了几天,有想要的东西了,他们才又去干活。
晋砚秋也发现了这一点。
胡人比大齐百姓要自由散漫一些,缺钱了就去干活,不缺钱了就躺平,大部分人都没有攒钱的概念。
不过如果商店里出现了他们没吃过的东西,他们就会去干活换东西吃……
也行,反正她别的不多,就杂七杂八的零食多,总能让这些人好好干活。
随着时间的推移,边市聚集的胡人越来越多。
这么多胡人聚在一起,按理是会出问题的——他们养的牛羊需要吃草,而附近的草根本不够他们吃。
哪怕他们储存了干草,也是不够的。
但从镇北军处,可以换到饲料!
那些饲料牛羊很爱吃,吃了还长肉……破野现在和族人一起去干活,干完就用钱给族里的牛羊买饲料,这么做,竟是比以前辛苦放牧要轻松许多。
破野部落的人觉得在边市的生活非常幸福,已经不想离开。
草原上,法沙的心情却不太好。
他已经连着几天没有遇到小部落了!
大冬天的,在草原上冻了几天什么都没捞着,法沙的心情自然是不太好的。
“那些小部落呢?都跑哪里去了?”法沙满脸不悦。
跟在法沙身边的,法沙的堂弟开口:“法沙,那些小部落要么被我们劫掠,逃去了大齐,要么就直接跑去了大齐,他们现在应该在跟大齐的士兵作战!”
听到这话,法沙心情变好:“那些大齐士兵肯定很头疼!”
那么多胡人往大齐跑,镇北军肯定要去拦截。
这一拦截,冲突爆发,镇北军将士就会死。
那些没有被拦截住的胡人,还会去齐人的地盘烧杀抢掠……
法沙光是想想就觉得开心。
这天晚上,他又杀了许多羊,然后和自己手下的士兵一起吃肉庆祝。
他之前只有几千手下,但这段时间南征北战,吸纳了很多人,如今手下士兵数量已经扩充到一万多人,还有很多奴隶帮他做事。
这些奴隶拿着他抢来的干草,喂养着他抢来的牛羊,将他和他的士兵养得膘肥体壮。
法沙看着自己手下的士兵,野心开始膨胀。
同一时间,晋砚秋跟沐光聊起法沙。
晋砚秋道:“法沙现在正在迅速扩张,若是任由他这么下去,他将拥有一支非常强大,足以威胁到我们的军队。”
“主公,我去杀了法沙!”沐光道。
晋砚秋笑道:“我确实需要你去杀了法沙,半个月后,我会给你五千骑兵,到时你进入草原,将法沙部落打散!”
半个月后,她应该能凑齐够五千人使用的马镫和铠甲。
第69章 装备 镇北军要去打法沙!
镇北军在鼎盛时期, 有八千骑兵。
但后来朝廷给的粮草总是不足,战死的战马也得不到补充,镇北军拥有的骑兵数量就越来越少。
骑兵是这个时代最强大的军队, 但凡将领,都希望自己麾下有一支精锐骑兵。
晋明堂就一直有组建精锐骑兵的想法。
在晋砚秋能拿出源源不断的粮食以后,他就从镇北军中选拔人才并训练他们, 为组建精锐骑兵做准备。
这并不难。
镇北军骑兵数量减少,主要是因为战马不够。
但军中将士大多爱马, 因而镇北军中会骑马的士兵, 比战马要多。
渔阳城守军中,也有一些人会骑马。
这些有机会骑马、能学骑马的人,各方面素质还比普通士兵强上许多, 复合骑兵选拔。
到如今, 镇北军中能骑马作战的人已有一万。
人不缺,缺的就是战马了!
这个问题,随着钱家人的到来, 也慢慢被解决。
钱家以前曾在幽州行商, 甚至会跟一些胡人部落做交易。
当时,他们除帮镇北军购买粮草外,还会帮镇北军买马, 拥有一些买马的渠道。
钱家人来到晋砚秋身边后, 陆陆续续为镇北军买到了一些马匹。
这段时间沐光在上谷郡开边市, 也买到了一些马。
虽然这些买到的马多是劣马, 但其中也有一些好马。
现在整个镇北军,已经有一万骑兵,只是其中五千骑兵属于新手,让他们上战场, 伤亡会有点大。
好在剩下的五千骑兵是精锐,作战能力不输弓马娴熟的胡人。
晋砚秋还给这五千精锐准备好了马、马镫、武器,以及铠甲。
马镫能固定骑兵的双脚,让骑兵在马匹高速冲刺时保持身体稳定,它还能解放骑兵的双手,让骑兵可以挥舞更重的武器——骑兵在没有马镫的时候,只能单手使用武器,有了马镫,却能双手一起使用武器。
铠甲的重要性更不用说。
这时的武器质量都一般,铠甲可以抵挡各类武器的攻击,减少骑兵伤亡。
在中国古代,私藏铠甲的罪名,比私藏武器要严重很多。
唐朝有“一甲顶三弩,三甲进地府”的说法,私藏一套铠甲会被流放二千里,私藏三套铠甲,就会被判处绞刑。
到了元朝,更是私藏一套铠甲,就会被判死刑。
要是私藏的铠甲较多,更是能喜提全家砍头套餐,以谋反论罪。
因为铠甲真的太重要了,远比兵器重要。
体力好胆子大的人穿上铠甲,冲进军队中杀几个来回,都能毫发无伤。
努尔哈赤就是靠十三套铠甲起家的。
大齐现存的一支乱军也是靠铠甲起家。
他们原本是一群无人在意的土匪。
这样的小土匪,官兵多派几个人上山便能打败。
可某日,这帮土匪打劫到了朝廷铸造的三十套铠甲。
他们穿上铠甲后刀枪不入,将周围的土匪全都打败,得到大量钱粮武器,然后慢慢扩张,到如今,竟是连官府都不能拿他们如何,有两个县城完全被他们控制。
镇北军将士,大多只有皮甲。
在晋砚秋刚到边关的时候,整个镇北军上下,完整的铠甲加起来也就一千套,另外还有几千套不完整的铠甲。
晋砚秋在兑换到足量铁皮罐后,就让铁匠修理补全这些铠甲,并打造新的铠甲。
现如今,她能拿出两千套完整的铠甲,外加三千套轻甲。
所谓轻甲,其实是用啤酒瓶罐拆卸下的金属皮,包裹着厚木片做的。
这些铠甲看着闪亮光鲜,但防御力远不如铁甲,还容易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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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野闻言,没有继续打孩子,而是拿了一颗粉红色结晶,舔了一下。
接着,他便将这颗结晶塞进嘴里,再舍不得吐出来。
破野含糊开口:“这是甜的!甜的!一人一颗,不能多吃!”
破野给部落里每个人都分了一颗结晶,然后他们全都含着这东西,细细品尝。
这东西的味道好甜,好美味。
部落里的一个老人开口:“这应该是糖。糖吃着是甜的,据说特别能补身体,生病的人喝点糖水就能好。”
糖当然没有这个老人说得这么神奇。
但糖能快速补充能量,对缺少碳水的游牧民族来说,确实是好东西。
尤其是一些人生病后消化能力弱,吃不下肉喝不进奶,这时吃点粮食糖水,对身体有好处。
“竟然是这样的好东西?”破野忍不住惊叹,已经决定要把剩下的糖藏起来,以后给部落里生病的人吃。
就在这时,之前跟着破野一起去换东西的人,陆陆续续回来了。
“你们看我换到了什么?我用一张羊皮,换到了一大包盐!”
“我用羊皮换到了粮食!”
“你们要换柴火吗?镇北军有一种能当柴火烧的东西,一张羊皮能换一大筐!”
破野部落的人,一开始只打算换一点点东西。
他们的羊不多了,要是再换出去一些,明年他们要饿肚子。
但这个城市里的东西,真的太便宜了,他们什么都想要。
不知不觉中,他们的羊少了几十只。
破野看着剩下的那些羊,觉得不能再这样下去了:“我们不能再用羊换东西了!”
部落里的人听到破野的话,满脸失望。
他们还想要更多东西!
破野道:“我们去做工挣钱,拿钱买东西吧,那些被抢走了牛羊的人,都是这么干的。”
“对,我们去做工!”
“我想去做工。”
“我也想去!”
……
第二天,破野就带着部落里的年轻男女去找镇北军登记做工了。
得知帮镇北军做工不仅能获得食物,还有工钱能拿,他们喜出望外,干得非常认真。
不过破野部落的人还有羊,所以干活虽认真,但干了几天,不缺吃的用的以后,他们就不去干了。
又过了几天,有想要的东西了,他们才又去干活。
晋砚秋也发现了这一点。
胡人比大齐百姓要自由散漫一些,缺钱了就去干活,不缺钱了就躺平,大部分人都没有攒钱的概念。
不过如果商店里出现了他们没吃过的东西,他们就会去干活换东西吃……
也行,反正她别的不多,就杂七杂八的零食多,总能让这些人好好干活。
随着时间的推移,边市聚集的胡人越来越多。
这么多胡人聚在一起,按理是会出问题的——他们养的牛羊需要吃草,而附近的草根本不够他们吃。
哪怕他们储存了干草,也是不够的。
但从镇北军处,可以换到饲料!
那些饲料牛羊很爱吃,吃了还长肉……破野现在和族人一起去干活,干完就用钱给族里的牛羊买饲料,这么做,竟是比以前辛苦放牧要轻松许多。
破野部落的人觉得在边市的生活非常幸福,已经不想离开。
草原上,法沙的心情却不太好。
他已经连着几天没有遇到小部落了!
大冬天的,在草原上冻了几天什么都没捞着,法沙的心情自然是不太好的。
“那些小部落呢?都跑哪里去了?”法沙满脸不悦。
跟在法沙身边的,法沙的堂弟开口:“法沙,那些小部落要么被我们劫掠,逃去了大齐,要么就直接跑去了大齐,他们现在应该在跟大齐的士兵作战!”
听到这话,法沙心情变好:“那些大齐士兵肯定很头疼!”
那么多胡人往大齐跑,镇北军肯定要去拦截。
这一拦截,冲突爆发,镇北军将士就会死。
那些没有被拦截住的胡人,还会去齐人的地盘烧杀抢掠……
法沙光是想想就觉得开心。
这天晚上,他又杀了许多羊,然后和自己手下的士兵一起吃肉庆祝。
他之前只有几千手下,但这段时间南征北战,吸纳了很多人,如今手下士兵数量已经扩充到一万多人,还有很多奴隶帮他做事。
这些奴隶拿着他抢来的干草,喂养着他抢来的牛羊,将他和他的士兵养得膘肥体壮。
法沙看着自己手下的士兵,野心开始膨胀。
同一时间,晋砚秋跟沐光聊起法沙。
晋砚秋道:“法沙现在正在迅速扩张,若是任由他这么下去,他将拥有一支非常强大,足以威胁到我们的军队。”
“主公,我去杀了法沙!”沐光道。
晋砚秋笑道:“我确实需要你去杀了法沙,半个月后,我会给你五千骑兵,到时你进入草原,将法沙部落打散!”
半个月后,她应该能凑齐够五千人使用的马镫和铠甲。
第69章 装备 镇北军要去打法沙!
镇北军在鼎盛时期, 有八千骑兵。
但后来朝廷给的粮草总是不足,战死的战马也得不到补充,镇北军拥有的骑兵数量就越来越少。
骑兵是这个时代最强大的军队, 但凡将领,都希望自己麾下有一支精锐骑兵。
晋明堂就一直有组建精锐骑兵的想法。
在晋砚秋能拿出源源不断的粮食以后,他就从镇北军中选拔人才并训练他们, 为组建精锐骑兵做准备。
这并不难。
镇北军骑兵数量减少,主要是因为战马不够。
但军中将士大多爱马, 因而镇北军中会骑马的士兵, 比战马要多。
渔阳城守军中,也有一些人会骑马。
这些有机会骑马、能学骑马的人,各方面素质还比普通士兵强上许多, 复合骑兵选拔。
到如今, 镇北军中能骑马作战的人已有一万。
人不缺,缺的就是战马了!
这个问题,随着钱家人的到来, 也慢慢被解决。
钱家以前曾在幽州行商, 甚至会跟一些胡人部落做交易。
当时,他们除帮镇北军购买粮草外,还会帮镇北军买马, 拥有一些买马的渠道。
钱家人来到晋砚秋身边后, 陆陆续续为镇北军买到了一些马匹。
这段时间沐光在上谷郡开边市, 也买到了一些马。
虽然这些买到的马多是劣马, 但其中也有一些好马。
现在整个镇北军,已经有一万骑兵,只是其中五千骑兵属于新手,让他们上战场, 伤亡会有点大。
好在剩下的五千骑兵是精锐,作战能力不输弓马娴熟的胡人。
晋砚秋还给这五千精锐准备好了马、马镫、武器,以及铠甲。
马镫能固定骑兵的双脚,让骑兵在马匹高速冲刺时保持身体稳定,它还能解放骑兵的双手,让骑兵可以挥舞更重的武器——骑兵在没有马镫的时候,只能单手使用武器,有了马镫,却能双手一起使用武器。
铠甲的重要性更不用说。
这时的武器质量都一般,铠甲可以抵挡各类武器的攻击,减少骑兵伤亡。
在中国古代,私藏铠甲的罪名,比私藏武器要严重很多。
唐朝有“一甲顶三弩,三甲进地府”的说法,私藏一套铠甲会被流放二千里,私藏三套铠甲,就会被判处绞刑。
到了元朝,更是私藏一套铠甲,就会被判死刑。
要是私藏的铠甲较多,更是能喜提全家砍头套餐,以谋反论罪。
因为铠甲真的太重要了,远比兵器重要。
体力好胆子大的人穿上铠甲,冲进军队中杀几个来回,都能毫发无伤。
努尔哈赤就是靠十三套铠甲起家的。
大齐现存的一支乱军也是靠铠甲起家。
他们原本是一群无人在意的土匪。
这样的小土匪,官兵多派几个人上山便能打败。
可某日,这帮土匪打劫到了朝廷铸造的三十套铠甲。
他们穿上铠甲后刀枪不入,将周围的土匪全都打败,得到大量钱粮武器,然后慢慢扩张,到如今,竟是连官府都不能拿他们如何,有两个县城完全被他们控制。
镇北军将士,大多只有皮甲。
在晋砚秋刚到边关的时候,整个镇北军上下,完整的铠甲加起来也就一千套,另外还有几千套不完整的铠甲。
晋砚秋在兑换到足量铁皮罐后,就让铁匠修理补全这些铠甲,并打造新的铠甲。
现如今,她能拿出两千套完整的铠甲,外加三千套轻甲。
所谓轻甲,其实是用啤酒瓶罐拆卸下的金属皮,包裹着厚木片做的。
这些铠甲看着闪亮光鲜,但防御力远不如铁甲,还容易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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